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团委、文明办、民政局,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全市各志愿者协会、分会: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十堰市广大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大力推进五城联创,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十堰广播电视台、十堰日报社、市志愿者协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寻找“身边最美志愿者”评选活动。现将具体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评选活动立足基层,面向群众,通过寻找、发掘、宣传市民身边优秀志愿者具有代表性的先进事迹,诠释志愿服务的深刻内涵,实现十堰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双提升。 二、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2月 三、组织单位 主办: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十堰市委、十堰市民政局、十堰市志愿者协会 协办:十堰电视台、十堰日报社 四、参评条件 凡在十堰生活、学习、工作,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志愿者或团队,均可通过组织推荐、网络推荐、群众和个人自荐的方式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1.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大力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群众公认度高; 2.具备与所从事志愿服务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3.坚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半年以上,有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等方面的突出事迹。 ①关爱他人。具有关爱空巢老人、关爱流动或留守儿童、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方面的感人事迹; ②关爱社会。具有维护社会秩序、普及文明礼仪、开展文体活动、服务五城联创、参与网络文明传播等方面的突出事迹; ③关爱自然。具有普及环保知识、积极节能减排、植树爱绿护林、保护山川河流等方面的突出事迹。 五、活动安排 1.启动部署阶段(6月初)。组委会下发通知,正式启动寻找“身边最美志愿者”活动。召开工作协调会,具体部署活动安排。 2.基层推荐评选阶段(6月中旬—9月中旬)。各地、各单位团组织、各志愿者协会、分会参照全市活动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群众,组织开展寻找“身边最美志愿者”活动。根据归属原则,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由社区(村)推荐的,由街道(镇)团组织向县市区团委推荐候选对象,经过县市区团委筛查初选后,将事迹材料报送至团市委;由各志愿者服务队推荐的,由服务队向归属志愿者分会推荐候选对象,经过分会筛查初选后,将事迹报送至市志愿者协会;由各民间志愿公益组织推荐的,先报送至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送至归属地的县市区志愿者协会,由县市区志愿者协会筛查初选后,将事迹报送至市志愿者协会。由于活动宣传需要,所有候选人和团体需提供个人事迹视频资料一份(3分钟以内)。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5日。 3.市级评选阶段(9月下旬—10月下旬)。对全市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后,依据评选标准,对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团队进行综合评议和投票,各提出10名“身边最美志愿者”和“身边最美志愿团队”建议名单。经审定后的志愿者和团队将在媒体上进行公示。 4.表彰阶段(11月—12月)。在国际志愿者日前后,主办单位将集中进行表彰。并把基础好、影响大、更具宣传价值的对象推荐申报“荆楚雷锋”,湖北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湖北省“岗位学雷锋标兵”。 六、推荐方式 1.推荐方式。组织(单位)推荐、群众自荐可以在十堰志愿者网(http://www.syzyz.org/)下载推荐表。 2.推荐内容。推荐材料包括:《十堰身边最美志愿者推荐评选表》、《十堰身边最美志愿团队推荐评选表》(表格样式附后);被推荐个人需提交800字左右事迹材料、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个人的视频资料;被推荐团队需提交800字左右事迹材料、团队的视频资料。以上推荐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候选者的事迹材料和视频材料要以人带事、以人为主,注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用事实说话,突出事迹的感染力和震撼力。 联系人:何 宇 联系电话:0719-8694506 联系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团市委3025办公室 附件:(点击下载) 1.十堰“身边最美志愿者”推荐评选表 2.十堰“身边最美志愿团队”推荐评选表
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十堰市委 十堰市民政局 十堰广播电视台 十堰日报社 十堰市志愿者协会 2015年5月30日 |
关于开展寻找“身边最美志愿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06-10 17:23:02 来源:市文明办 点击:
相关热词搜索:志愿者
上一篇:十堰城市精神、城市标识、城市宣传语第一轮评审结果出炉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