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明办、市教育局、市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倍加珍惜今天生活,不断增进爱祖国、爱人民、爱中华民族的深厚感情,根据中央、省、市五部门《关于运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今年在清明节期间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通知如下: 1、做好网站链接。中国文明网、央视网等网设计专门页面,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网上祭英烈”栏目,十堰秦楚网、bt365官网、十堰教育网及各中、小学校校园网同步链接,各地各单位网页网站要及时主动做好链接,为未成年人随时随地上网祭奠创造条件。 2、开展网上活动。从4月1日至4月7日,组织未成年人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抒写感言寄语。各中小学要利用上电脑课的机会举行签名寄语活动,尽快掀起网上签名寄语高潮。要积极利用中国文明网和央视网开办的官方微博、微信对活动开展宣传,扩大网上活动覆盖面。链接相关网上栏目,用讲故事的方式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学习党史、国史和英模事迹,珍惜幸福生活。 3、组织网下实践。举办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组织学生慰问帮扶复退军人和烈士家属,就近就便到红色旅游景区景点、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表达对先烈先辈的感恩怀念。 4、学习英模典型。用讲故事的方式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学习党史、国史、家乡发展变化,用心学习英模、美德少年,特别是十堰籍革命先烈和发生在身边的先进典型事迹。充分挖掘节日文化内涵,讲好历史故事、革命故事、改革开放故事和身边故事,引导未成年人熟读并记住“三个倡导”24个字,继承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养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美好情感,从小立志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5、确保活动成效。市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关工委要切实履职尽责,坚持依托中小学校、“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联系点、乡村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家长学校、社区、家庭等工作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切实提高中小学生、未成年人和家长的参与率。全市各媒体网站、校园网和社区宣传栏,要加强对活动情况的宣传报道,及时刊发精彩留言寄语并展示一批节日小报,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将活动开展的情况于4月 7日前报市文明办。 联系电话:8652488 电子邮箱:Betty54321@163.com 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十堰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8日 |
关于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十文明委办(2015)10号
2015-03-31 09:19:32 来源:市文明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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