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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评审139名民歌师和26个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示范村

2015-03-15 15:59:11   来源:房县文体局   点击:

中华诗祖尹吉甫故里房县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更好地传承和弘扬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房陵文化,房县文体局评审了139名民歌师和26个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示范村,并行文予以通布。

房县文体局根据《房县民间艺人资格评定暂行办法》和《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示范村活动方案》(房文体[2007]07号)文件,根据2014年度考核,经房县民间艺人资格评审小组集体研究通过,授予郭玉泉、柳启成、陆龙德、高兴国、付之权等139人为民歌师、民乐师、雕刻师、民间画师、手工艺师职称;授予尹吉甫镇的珠藏洞村、红塔镇的六谷村、邹家院村、门古寺镇的月日湾村、马家河村、白鹤镇的堰河村、青峰镇的楼房村等共26个村为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示范村。

据房县文体局副局长汪国贤介绍:为保护和创建房县地方特色文化品牌,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发挥其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房县民间文化艺术大繁荣和大发展,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4—2016年度湖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及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文化办〔2014〕42号)要求,房县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评审命名工作。

据悉,自2007年以来,房县已有1441人获得民间艺人殊荣。此次活动的开展旨在希望被命名的村和人再接再厉,依托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品牌,创新机制,增加投入,加强管理,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培育具有鲜明房县特色的文化资源,积极推动房县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融入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总体布局,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同时激发更多民间艺人更加积极自觉地广泛参与到传承与保护房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来。

房县文体局创作组:傅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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