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文明委办(2013)15号
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和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市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责任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鄂文明办(2013)5号文件及《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将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和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评选时间:2013年4—8月 二、征集范围 全市社会各界开展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面的创新案例,包括以地区、部门、单位(含企事业单位、社区、行政村、人民团体等)为主体开展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类工作和相关活动,以及全市范围内集体或个人创作的童谣。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创新案例和优秀童谣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及组织奖若干个。对获奖案例和童谣的创意、推荐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已被评为历届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和思想品德、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创新品牌的不再重复表彰。 成立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及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对各地申报作品进行审查把关,从中择优推荐全国、全省参选作品,并表彰第四届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和首届全市优秀童谣。 四、推荐条件 (一)创新案例 1.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创造并灵活运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和载体; 2.尊重未成年人主体地位,注重寓教于乐、双向互动,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深受未成年人欢迎; 3.已经开展一年以上时间,具有一定普及面,实施成效明显,且目前仍在进行。 (二)优秀童谣 1.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 2.鼓励创作描绘“中国梦”,倡导勤俭节约,引导未成年人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的优秀童谣作品。 3.童谣可以是新近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并在本地广为传诵的原创作品。往届获奖作品不再推荐。 4、根据作者年龄,作品分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进行征集。各地文明办要会同本地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面向本地区广泛开展优秀童谣征集,发挥文联、作协等协会作用,鼓励少年儿童参与创作。 五、申报要求 1、各地要把征集推荐创新案例和优秀童谣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鼓励各地各单位及广大教师、家长和儿童文学作家特别是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创作,努力提供高作品质量。 2、各地负责对推荐作品审核把关,严禁抄袭。创新案例申报数量不限,童谣推荐数量各县市区不少于10首,其中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各5首以上。 3、创新案例申报单位需提供申报材料并填写申报表(附后)。申报材料包含案例产生背景、主要做法、基本成效、社会反响、推广普及等情况,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并附带活动图片。 4、请各地文明办4月30日前将《优秀童谣推荐表》(加盖市、县、区文明办印章)和推荐作品报市文明办;创新案例申报材料及申报表纸质版(两份)和电子版5月30日前报市文明办。电话:8652488;电子邮箱:abetty54321@163.com。 附件:1、十堰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点击下载) 2、十堰市优秀童谣推荐表(点击下载) 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十堰市教育局 共青团十堰市委 十堰市妇联 2013年3月28日 |
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和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3-03-28 08:24:00 来源:市文明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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