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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卫民同志在2011年市文明委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1-08-12 16:27:13   来源:市文明办   点击:

 

董卫民同志在2011年市文明委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188日)

 

同志们:

遵照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陈天会同志的指示精神,今天召开2011年市文明委全会,这次会议是我市新一届文明委成员调整到位后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过去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同时,对广泛征集的“十堰城市精神”表述语进行深入的讨论审议。刚才,雪荣同志报告了今年上半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下半年的计划安排,并就“十堰城市精神”表述语书面征求文明委成员意见的情况作了汇报,程雄同志也介绍了“十堰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评选的过程及有关情况,与会同志围绕“十堰城市精神”表述语进行了热烈而深刻的讨论,都谈得很好,提出了许多内涵丰富、立意深远、创意新颖的见解。会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要很好吸纳、整理大家意见,进一步博采众长,集思广益,再次组织专家精心研讨打磨,提炼出23条更加经典准确的“十堰城市精神”备选词条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和人大常委会审定。

当前,正值全市上下紧紧围绕“三大目标”、“六件大事”、“八项重要指标”、“九个专项督办”,集中领导、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加快推进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确保顺利实现全年既定工作目标的紧要关头,大家都很忙,肩负的任务都很繁重,借此机会,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 准确把握十堰历史文化内涵,科学提炼培育十堰城市精神

“十堰城市精神” 征集评选活动自去年5月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开展以来,历经公开征集、公众评选、研讨打磨、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在已进入终审确定环节。历时一年多的“十堰城市精神” 征集评选活动,是对十堰城市历史文化定位的再认识、再提升,是十堰城市文明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一件大事。广大市民通过热烈而广泛的大讨论,对十堰的人文历史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对十堰的历史成就和现实使命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更加强烈,在全市掀起了深入了解城市发展历史、激发热爱城市之情、凝炼传扬城市精神的热潮。

1、充分认识培育新时期十堰城市精神的重要意义。精神不仅是一种意识形态,更是一种文化战略资源。一座城市没有精神,就没有灵魂,就没有奋勇争先的精神动力源泉。当前,十堰经过“十一五”时期的转型发展,阔步迈向厚积薄发、跨越发展的新阶段,尤其需要一种精神力量来鼓舞斗志,支撑发展,点燃全市人民奋力追赶的激情。正确认识和理解十堰城市精神的基本内涵及其作用,大力培育弘扬十堰城市精神,对于提升十堰综合实力,塑造城市形象,构建和谐十堰,促进十堰跨越式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培育弘扬新时期十堰城市精神,就是要使之成为高扬于广大市民心中的一面旗帜,成为引领广大干部群众奋勇前进的号角,为新一轮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凝聚全市人民智慧和力量,在全社会铸造崇高的精神支柱,全方位提升市民素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全社会创业创新创优,为构建和谐十堰创造有利条件;就是要在全市上下树立一种信仰、一种追求、一种形象、一种品牌,对内凝聚人心,对外塑造形象,从而更好地展现十堰良好精神风貌,使十堰城市精神真正成为十堰的标识,成为十堰响亮的名片,为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科学准确提炼新时期十堰城市精神。十堰地处鄂豫陕渝居中交汇地,是一个生于大山褶皱里的城市,独特优美的地理自然环境,年轻辉煌的建市历史,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脚踏实地、勇于牺牲的民众品质,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城市发展历程,造就了十堰与众不同的城市内涵。在广泛深入的讨论中,这些已被广大学者、机关干部、市民等达成共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十堰究竟应该塑造怎样的城市精神,究竟用怎样的简炼语言来表述城市精神,考验着每位市民的智慧学识,更检验着我们对城市的认知和热爱程度。科学准确提炼十堰城市精神,必须遵循“植根历史、基于现实、紧跟时代、引领未来”的总原则,深刻理解十堰城市发展的历史,准确把握十堰现状和地域特色,从中总结出最有利于城市发展、最需要倡导的精神价值,既要总结历史,更要着重未来,要坚持“形神合一、相得益彰”的准确定位,使城市精神与城市本身和谐统一、相辅相成,从而达到“形神合一”的境界,取得“相得益彰”的效果,切忌凭空拔高,空中楼阁。要着眼于“独树一帜、突出特色”,无论是从内涵上还是从文字表述上都要深刻反映出自身的特色,展现城市的独特魅力,词条不宜太过深奥,要响亮明快、入耳入心,让人一看即懂,再看成诵,三看不忘。基于以上准则,我们打造出来的十堰城市精神一定要能够引导市民团结奋进、引领城市不断发展,同时要能够引导外界全面准确地了解十堰、加深对十堰的印象,从而提高城市的对内凝聚力和对外影响力。

二、深刻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扎实做好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近几年来,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整体推进、特色突出、成效显著,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1、进一步增强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前,我们已进入改革开放新的发展时期,国际局势和国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挑战。抓好新形势下的精神文明建设,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加快推进“一城两带”战略、实现“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对于有效化解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从总体上看,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主流是好的,基础不错,趋势很好,但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面对外部环境、体制条件、社会基础的深刻变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全社会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形式和方法手段需要进一步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引导社会、教育人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内容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县级和城乡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量需要进一步充实增强等等。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为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条件。

2、突出抓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一是加强理想信念和传统教育。围绕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认真组织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在广大城乡和各行各业开展红色旅游、传唱红色歌曲、诵读红色经典、传递红色短信等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巡访学习活动,大力弘扬革命传统,坚定理想信念。二是抓好形势政策教育。大力宣传“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 “十二五”时期的奋斗目标、基本要求、重要举措,深入学习宣传“稳增长、调结构、控物价、惠民生”这一经济工作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不断增强各地各部门推动科学发展的信心。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主题主线”学习与本地工作和本行业业务联系起来,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加强考核督导。组织各行各业和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文化阵地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学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各级宣传、理论部门要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现实问题,组织专题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各级新闻单位要开设相应专题专栏,不断增强广大群众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把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三是搞好公民道德教育。不断丰富“公民文明素质教育养成月”和“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内容,继续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深入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推荐评选道德模范,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社会风尚,把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成为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的过程。积极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继续组织好群众性助学助残助孤助贫活动,推动关爱空巢老人、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众性活动广泛开展。

3、着力深化城乡精神文明创建。一是大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以全国、全省文明城市评选表彰为契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市三城联创指挥部工作部署,引导各创建责任主体和社会各界加大力度,努力实现省级文明城市“六连冠”和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的奋斗目标。认真做好20082010年全国文明城市及公共文明指数迎检迎测工作,确保在新一轮文明城市评选中继续保持省内领先成绩,坚定不移地朝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迈进。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接技术评估为动力,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创建文明示范窗口等活动,不断优化城市环境秩序,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技术评估。二是大力推进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继续深化“创优发展环境,展示文明风采”、“精神文明创建网上行”等活动,市直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依照行业管理职能,担负起本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职责,发动干部职工参与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创建一批文明窗口单位,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使之真正成为各级各单位各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在全市形成条块结合、充满活力的精神文明创建新局面。三是大力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以文明乡风和文化阵地为重点,调整充实我市农村创建工作部署,拓展创建领域,进一步组织好“十星级文明农户”、文明集市和农村新型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一城两带”发展战略,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带头开展以城带乡、城乡共创活动,表彰一批共建精神文明工作先进单位,有效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延伸作用。新闻媒体要深入挖掘、大力推广全市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勇创大业的浓厚氛围。

4、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党90周年讲话中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各级各部门必须本着对未来、对民族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使他们成为祖国未来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一是强力推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始终保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力度和强度,着力抓好整治互联网、手机淫秽色情和低俗之风、网吧专项治理、净化荧屏声频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二是大力实施未成年人“阳光心灵”工程。着眼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阵地、建设工作者队伍、开展教育活动三大关键,各地要尽快创设符合本地实际,满足工作需要的辅导中心、咨询中心、心理热线。加强学校德育教育和社会、家庭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与社会实践、校外活动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实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为农村青少年儿童开辟一批安全、健康的活动场所。三是广泛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利用重要节假日、传统节日和入学、入队、入团、入党宣誓仪式等重要时机,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进校园、心理健康专家进校园、 “暑期集中行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红歌传唱、童心颂党”、“优秀童谣网上创作大赛”、“我们的节日”等主题实践活动。四是全面落实中央文明办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成绩作为评选表彰文明城市重要依据和前置条件的政策措施,认真备战2011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迎测工作,确保测评顺利通过。

三、紧紧围绕服务群众、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精神文明建设重在建设,关键在领导,根本目的在创建为民。必须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结合,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按照精神文明建设规律和特点谋划工作、设计载体,努力为十堰跨越式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道德支撑。

1、着眼大局、服务群众。各部门要结合今年主要工作谋划设计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抓出成效、抓出亮点,真正在服务大局上发挥作用。要围绕 “三城联创”、“一城两带”等重大战略部署,规划和推进文明城市(县城)、单位、社区、村镇等创建工作。要善于把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转化为可操作可检查的工作载体、工程项目、具体措施,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忌形式主义、劳民伤财。要善于依靠群众来开展工作,创建成果由人民群众检验,每做一件事都要体现群众性、公正性、专业性、科学性,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永远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2、健全体制、履行职责。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整体工作布局和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稳步有序推进。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关心支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对重点工作要亲自组织、及时督导、抓好落实 ,真正做到“一把手抓两手”。市文明委是市委指导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议事机构,要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研究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市文明委成员单位,担负着谋划和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职责,各单位既要根据职能分工,发挥自身优势,找准切入点,有重点地承担起精神文明建设某一方面的工作,又要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市文明办作为市文明委的办事机构,要按照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任务分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3、规范考评、科学管理。要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一套指标量化、考核科学、便于操作的精神文明建设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评比表彰办法,对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实行动态管理,防止牌子到手、创建到头。要制定出台《市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考评办法》,相应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与任务,规范日常管理,严格年度考评,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同志们,城市精神的培育与实践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也是一个长期、系统而复杂的城市文明工程。做好新形势下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宣传、弘扬、践行“十堰城市精神”为动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奋发有为地抓好各项工作,努力把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服务“一城两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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