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返回首页bt365官网欢迎您的访问!
Install Adobe Flash Player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料中心 > 规范性文件 > 正文

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单位和工作者的方案

2008-08-29 08:26:11   来源:   点击:
     2008-08-29 来源: 中央文明办

关于印发《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未成年人
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先进单位
和先进工作者的方案》的通知

[文明办]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文明办,中央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为充分展示四年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中央文明委将评选表彰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现将经中央领导批准的《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一、精心安排部署。这次评选表彰是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发展的有效抓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把评选表彰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英雄少年"、"做有道德的人"活动结合起来,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的过程,成为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的过程,成为为广大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过程。

  二、确保评选质量。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评选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把推荐评选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确保评选出的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叫得响、立得住,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

    三、广泛进行宣传。各地文明办要组织当地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表彰推介等多种形式,做好典型推广,扩大社会影响,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中央文明办

2008年8月25日

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工作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深入发展,中央文明办决定评选表彰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评选目的

    充分展示中央8号文件下发以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各地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各地推荐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反对形式主义,先进事迹必须真实可信,经得起检验。

    2、坚持优中选优。要严格标准、从严掌握,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成绩突出、社会反响好的城市、单位、个人评选出来,确保先进典型立得住、质量高、示范性强。

    3、坚持群众路线。要立足实际,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向基层一线倾斜,充分体现群众性,努力扩大评选表彰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坚持重在实效。要以评选表彰为契机,总结成功经验,发现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推动工作的过程。

    三、评选范围

    1、先进城市评选表彰范围:2004年以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走在前列,取得显著成效的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和直辖市所辖区。

    2、先进单位评选表彰范围:2004年以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扎实、勇于创新,做出突出成绩的机关、学校、街道、社区、村镇、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

    3、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范围:2004年以来,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兼职人员。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城市

  1、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未成年人思想建设工作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有关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制度完善,坚持每年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文明办组织协调有力,有专门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机构和专项经费。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2、"三结合"教育体系完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三结合"教育网络作用明显。德育工作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估体系,素质教育得到加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师德建设卓有成效。家庭教育富有特色,坚持经常,形成网络。社区未成年人教育阵地完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参与广泛,有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

    3、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丰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免费开放、对个人参观实行优惠的政策得到落实。中央电视台和本省(区、市)电视台少儿频道实现落地覆盖。制定少儿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推介工作相关政策,少儿精神文化产品丰富。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公益性原则。

    4、社会文化环境良好。网吧经营管理规范有序,无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现象。荧屏声频得到净化,黄金时段没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广播影视节目。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行动坚决有力,网络环境明显改善。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校园周边环境和秩序良好。积极推广绿色上网过滤软件,"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持久深入。

  5、农村及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成效明显。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得到加强,城乡共建、资源共享。农村及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有制度、有措施,各种关爱行动广泛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入学教育和流浪儿童、孤残儿童得到及时救助和帮扶,取得明显成效。

    6、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反响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影响广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氛围浓厚。

  (二)先进单位

    1、领导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2、勇于创新。认真研究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新手段和方法,工作有新招、实招,为未成年人办了一批好事、实事。

  3、队伍健全。有一支责任心强、熟悉工作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专兼职队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

    4、成效显著。机制完善,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得到广大群众充分认可,受到未成年人广泛欢迎,走在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三)先进工作者

    1、事业心、责任感强。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决策部署,爱岗敬业,守土有责,自觉奉献。

    2、业务能力精湛。立足本职岗位,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完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在本系统、本领域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

    3、积极开拓创新。善于把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改进创新、锐意进取,在工作中有新的突破和创造。

    4、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社会肯定,事迹突出,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五、评选名额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评选表彰32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0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100名。

  六、评选步骤

    各省(区、市)文明委根据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测评审核、社会公示的办法进行。

    1、8月下旬,中央文明办印发《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9月中旬至10月上旬,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根据《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对本地区地级以上城市进行测评,各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推荐1个先进城市,直辖市各推荐1个城区。同时,各地各部门根据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对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进行初选。经各省(区、市)文明委审核、进行社会公示后,报中央文明办。

    3、10月中旬,中央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对各地推荐的候选城市抽查测评。

    4、10月下旬,中央文明办将32个先进城市、200个先进单位和100个先进工作者候选名单,报中央文明委领导审定。

    5、11月上旬,在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对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附件1: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省(区、市)
先进单位
先进工作者
北京
6
3
天津
6
2
河北
7
3
山西
6
3
内蒙古
5
2
辽宁
6
3
吉林
6
3
黑龙江
6
3
上海
7
3
江苏
8
4
浙江
7
3
安徽
6
3
福建
6
3
江西
6
3
山东
8
4
河南
8
4
湖北
6
3
湖南
7
3
广东
7
3
广西
7
3
海南
4
2
重庆
6
2
四川
8
4
贵州
4
2
云南
4
2
西藏
3
2
陕西
6
2
甘肃
5
2
青海
3
2
宁夏
4
2
新疆
5
2
新疆建设兵团
1
1
教育系统
2
2
公安系统
1
1
民政系统
1
建设系统
1
信息产业系统
1
1
文化系统
1
1
工商系统
1
1
广电系统
1
1
新闻出版系统
1
1
共青团系统
2
2
妇联系统
2
2
科协系统
1
关工委系统
1
2

    附件2: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申报表

城市
名称
城市
级别
联系
电话
所属省
(区、市)
获奖
情况
省(区、市)文明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中央文明委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单位
名称
所在省、市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所在城市
文明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省(区、市)文明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中央文明委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姓名
职务
联系
电话
所在
单位
所在省
(区、市)
所在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城市
文明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省(区、市)
文明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中央文明委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文明旅行社管理办法》和《湖北省省级文明旅行社标准》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转发中央文明办等单位《关于联合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主管: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主办: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秦楚网
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秘书处 电话:8686901 bt365官网编辑部 电话:0719-8652488
EMAIL:SYWMW8499110@163.COM QQ群:116176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