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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365官网”建设和管理办法

2007-11-13 11:08:10   来源:   点击:
2007-11-13    来源:市文明办
 
十文明委办〔2007〕27号
 
“bt365官网”建设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bt365官网”(以下简称“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确保网站的及时更新和安全、健康运行,充分发挥网站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网站建设以及相关工作及流程的管理。
    第三条  本网站是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门户网站。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管理中心的注册域名为http://www.paly138.com,批复备案序号为:鄂ICP备07009565号,其中文名为“bt365官网”。
    第四条  本网站由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管,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十堰日报社“秦楚网”协办。
 
第二章  主要任务及发展目标
 
    第五条  网站宗旨:“传播文明、共创和谐”。
    第六条  网站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热点、畅达舆情;贴近生活、创建为民;依法建站、文明办网”。
    第七条  网站目标:坚持“bt365官网,文明十堰人”的办网方向,力争把网站办成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的主要宣传教育阵地;办成与人民群众进行互动沟通的连心桥;办成全民参与文明创建的大舞台;办成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科学文明新风尚的风向标;办成全市文明成果展示、彰显文明风采的演艺场,使之最终成为深受广大网民喜爱、具有较高点击率的精神文明建设主流网站。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第八条  在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市文明办、秦楚网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相对固定网监及编辑、管理人员,负责对网站进行全面监管。主要职责有:
    1、负责网站栏目(频道)内容的设置安排和调整。
    2、负责信息内容的审查把关,资料、信息的上传、删除及更新的确定。
    3、负责对网站的日常维护、运行监督、值日值班等工作的安排协调及检查督促。
    4、负责对外相关事宜的协商与联系。
    第九条  网监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核查、指导网站栏目、网页信息的安全保护和管理。
    2、负责向国际互联网申请备案。
    3、监督管理网站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选择、购置、使用及病毒和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
    4、负责网站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及其它安全保护工作。
    第十条  编辑管理人员职责
    1、素材采集。通过网络信息员队伍等各种手段,采集精神文明建设有关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信息资料。
    2、内容编辑。将采集的信息内容进行上网编辑、制作及处理。
    3、内容传输。负责对上网(发布)、删除(或下网)、调整的各种信息资料的具体操作实施。
    4、协助网监对网站的运行、维护及安全进行日常监管。
    第十一条  网络管理值班员职责
    1、协助做好网站的安全、保密及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及时发现、报告问题并在第一时间按程序进行果断处理。
    2、协助编辑人员搞好信息提供、内容添加及资料更新。
    3、兼任版主职能。
    第十二条  版主职责
    1、整理文章。删除涉嫌反动、有明显失实失据的言论、不雅文字、人身攻击语言或商业广告。
    2、编辑精华。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好文章、好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编入精华区,供网民随时查阅。
    3、活跃版面。多发多转好贴好文,引导舆论,设置议题,推动版面的良好讨论风气,尽可能地回答和处理网友提出的问题。
 
第四章  信息报送及队伍建设
 
    第十三条  鼓励各县市区文明办、文明单位在网站上创设窗口,开展宣传和形象展示活动,网站为各县市区文明办、各级文明单位提供网页的存放空间,有条件的可自建网页。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员队伍。具体人员由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各归口牵头单位、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指定,并报市文明办备案。
    第十五条  加强和规范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文明办及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要积极报送信息。其中:县市区文明办每周确保报送一条,各级文明单位每月至少报送一条,省级以上文明单位还应每年在网站进行一期专题宣传展示。
    第十六条  加大信息员队伍建设及信息报送的管理与考核,将各级各单位信息报送及网上宣传展示情况纳入工作考核,与文明单位创建挂钩。
 
第五章  保密纪律与要求
 
    第十七条  网站内容以精神文明建设和各类创建工作方面的信息为主,发布、转载、刊登的所有信息及言论都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侮辱、诽谤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要求,进一步严格和规范保密措施。
    1、认真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站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
    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向外提供网站操控信息和资料。内部用于网站的计算机其用户名、口令、密码及联网方式、技术、网站系统都要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用于后台制作的计算机要专机专用,非编辑、管理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3、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毒工具,严密采取入侵防护措施,并进行适时监控,定期检测杀毒,确保网站安全、正常运行。
    4、涉密文件严禁入机入网,禁止通过网络传递。U盘、软盘、移动硬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严格保管。
    5、编辑管理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文件丢失,对网络内储存的信息要每天检查,防止涉密文件和其他需要保密的内容进入网络。
    6、对重要数据资料及时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因存储介质损坏造成丢失。
    7、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8、发生、发现异常现象,网管、编辑人员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需要报案的要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9、网站发布或转载有关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并认真登记,以原始件存档。
    10、发现失、泄密事件要及时向保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查处。对失、泄密者,依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十堰市文明办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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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主办: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秦楚网
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秘书处 电话:8686901 bt365官网编辑部 电话:0719-865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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