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 21日市文明办对城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治理优胜单位进行表彰,其中:表彰一类街巷23条,二类街巷12条,三条街巷5条。(十文明委办〔2002〕2号) 25日市文明办对十堰市首届文明社区(小区)评选展示活动优胜单位进行表彰,武当街办铁三处社区等7个社区(小区)被评为优胜单位。(十文明委办〔2002〕3号) 3月 5日在市委三楼会议室召开文明委全会,会议总结2001年工作,讨论修改2002年工作要点及有关管理办法。市文明委主任、副主任,文明委委员参加会议。市委副书记蓝官衡作重要讲话。 6月 12日至13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冀育南同志带队分别到东汽公司、东风轮胎厂、张湾区、市工商局、河道管理处、经贸委等单位就有关工作检查督导。 18日以市委副书记关小兰为第一团团长,副市长冀群风,政协副主席凌仲倜为第二团团长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督导团,带领市文明办、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工商局、园林局、环保局、东汽生活服务部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对张湾区、茅箭区、白浪开发区辖区内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办公区、社区、集贸市场、河道等处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8日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全市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市民、学生、武警官兵走上街头,擦洗护栏,清理卫生死角,以实际行动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中去。 7月 4日中共十堰市委办公室下发十办发〔2002〕57号《关于印发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机构改革方案》,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改为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的内设机构,正县级级别不变,对外保留牌子,工作独立运行。 8月 16日市文明委下发十文明委〔2002〕6号文件,命名胡安梅等10位同志为十堰市“十佳道德建设标兵”,命名郧阳博物馆等10个单位为十堰市“十佳道德建设示范基地”。 21日根据十宣干〔2002〕9号,通过竞争上岗,张富山同志任市文明办创建指导科科长,罗高彦同志任市文明办创建协调科科长。 30日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2000—2001年度市级最佳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市场等先进集体,表彰了最佳文明单位62个,文明单位260个,文明街办3个,文明社区10个,文明小区14个,文明路(巷)16个,文明市场21个,文明民营企业37家,文明大院(门栋)94个,文明五好家庭217户,十星级文明农户182户,十好个体经营户104户。 10月 30日接十组干函〔2002〕50号文件通知,市文明办刘燕红同志下派到张湾区柏林镇挂职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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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精神文明建设大事记
2007-08-27 08:57:44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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